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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如何补偿

上海-奉贤区 01-11 19:04  悬赏 0  发布者:俞国庆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于2012年2月9号与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签了工作合同到2013年12月31号合同到期.单位在2013年11月27日书面通知我不续签.请问可有经济补偿.另外单位2013年9月10月的高温费没有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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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1 19:36
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1-11 19:12
单位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1-11 19:15
建议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因为具体情况不同结果分析就出入大。有的是只能不续签劳动合同,而且也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回复时间: 2014-01-11 21:24
1、可以要求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高温环境作业的,可以要求支付高温费。
回复时间: 2014-01-12 08:5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1-12 20:43
你好:
    单位不续签的,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可以要求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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