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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额拨款公办学校合并把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压低来挤自行离开合理吗?

湖北-孝感 01-20 15:12  悬赏 0  发布者:loovy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我市一非全额拨款公办中职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近8年,是一名人事代理人员,刚开始签了一份一年的劳动合同,然后没有续签过,直到后来在2012年9月,让我们所有的人事代理教师签了一份空白合同。以前单位一直是同工同酬,2014年学校将跟其一所省属高校合并,但是另一所高校不要我们人事代理人员,现在校领导给我们讲了情况,让我们自动离职,可以赔偿到近12个月工资乘以工龄N+1。如果我们不离职,学校将把我们的工资待遇压得很低,用这种方式来挤我们自行辞职, 自行离职都可以赔偿到近12个月工资乘以工龄N+1,这样合理吗?向我这种情况的有150多人,我们现在该如何做呢?请问我们的这样的所谓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我们能否算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我们能和在编人员一样一起并入到另一所高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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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0 19:28
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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