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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女职工的产假计算

 01-20 16:18  悬赏 0  发布者:oouuyy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7)
公司一员工怀孕,即将请产假,其是福建籍户口,在深圳工作,我想请问的是依据福建关于产假的规定还是依据广东或深圳市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他的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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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20日 16时25分
法律规定是90天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0 16:37
90天法律
回复时间: 2014-01-20 16:49
公司所在地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4-01-20 19:52
依据深圳地区规定。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21 08:29
女员工怀孕享受婚假产假,不受入职时间的限制,只要在职期间,结婚或生产就可以享受。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晚婚假或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
追问:

假使一员工是晚育+难产+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话,那她的产假岂不是有193天?
具体计算 98(国家规定)+15(晚育)+30(难产)+35(独生子女光荣证)+15(深圳另曾规定)

回复时间: 2014-01-21 11:20
按工作地深圳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4-01-21 12:17
你好,如果在深圳上班,依据深圳的,如果是顺产,90天,如果难产或其它特别情况。再加15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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