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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賃合同及解散公司

广东-阳江 01-22 15:09  悬赏 0  发布者:357541…… 给我留言  回答:(1)
按合同约定自我方参股注资合作起,由我方聘请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监督,但作为股东兼公司法人代表和经理的人故意诸多刁难财务人员,使会计人员无法开展正常工作,自2010年3月至6月短短4个月时间先后3名财务人员被迫辞职。在没有会计监管期间,對方私自开通公司帐户网上银行进行违规操作,挪用公司资金80万元非法转入其个人及其丈夫个人账户。其后于当月,分别以其夫妻俩的身份作为投资款存入公司银行账户进行验资,并以此为据进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其目的是将公司据为己有!我方发现后,经多次催促其纠正侵权行为,遂于2010年12月得以改正。然而其后政府相关部门到“阳春市金特农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例行检查“阳春市绿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我方如梦初醒!!
经调查,對方利用其“金特公司”法人代表身份,2010年10月私下成立其拥有的与“金特公司”经营范围一致的“绿亨公司”进行大肆侵权活动!
事已至此已充分暴露了林显丽没有丝毫诚意合资合作共同经营“金特公司”,以欺骗手段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方自2010年起出租厂房、场地至今,合伙人林显丽尚未支付分文租金,拖欠达40万元。为此我方多次催收无果,遂于2011年12月提交法院讼裁。2012年5月法院已受理,12月開了第一次庭,法院要求我們先自行調解,但至今雙方互不接受對方提出的條件。
在法院未有確定第二次開庭這段時間,林顯麗多次來我方破壞門鎖,我方也多次報警,但警察說我們已進入司法程序,他們無法干涉,我方開始有點弄不清,地是我們的、廠房也是我們的,但為何林顯麗沒交租可以強行進入?難道我們不能解除租賃合同及清盤?租賃合同上是註明連續不交租6個月,我方有權終止合同的。
她多次破門而入,相信她有目的,曾聽講跟她一起進入的人員是農科院的,按估計她應該是帶農科院的人看場地,有可能是騙補貼,我方是正當生意人,絕不願再與她有任何合作的關係。請問這樣的事情我們應該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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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2 16:16
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追问:

是按租賃合同還是按參股協議,因為我方與對方合資開一家公司,然後由我方出租場地及廠房、辦公樓給這家公司,但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對方,這家公司沒交租超過6個月,現我方不想再租給這家公司及清算結束公司,這樣可行嗎?(租賃合同講明超過6個月不交租,我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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