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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我想咨询下 我在之前公司有用自己的身份证开通微信公众账号

四川-成都 01-26 15:13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成都,我想咨询下 我在之前公司有用自己的身份证开通微信公众账号,切该账号是给客户服务用的,现在离职想注销,也许会对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这样的话我需要对公司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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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26 21:52
你不需要负责。
回复时间: 2014-01-26 15:25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1-26 15:52
你好。建议你提前与单位进行协商,寻找解决办法,只要不因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那么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1-26 16:11
你好,建议跟用人单位协商好。
回复时间: 2014-01-26 17:29
可以进行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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