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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有啥办法?

 02-15 22:20  悬赏 0  发布者:qjdhyx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榆林 回答:(2)
上访人:郝迎雄,男,汉族,1967年12月6日生,住榆林市清涧县宽洲镇东门湾村。上访人:辛海旺,男,汉族,1971年6月15日生,住榆林市清涧县秀延镇郝家巷。被申上访人:清涧县东风水电站。法定代表人:郝奇伟,该站站长。请求被上访赔偿:1.不履行清仲字(2008)第04号生效裁决给申诉人造成的损失。
履行清仲字《2008》第4号裁决.事实和理由:郝迎雄、辛海旺于1997年3月1日,以“父退子顶”的原则到清涧县东风水电站参加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十几年来享受与水电站正式职工相同的待遇,到2008年11月,清涧东风水电站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龄不连续计算,不补缴养老保险费,降低工资待遇,我们表示不同意,水电站就口头解除了劳动合同。我们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向清涧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清涧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1月6日作出清仲字(2008)第04号裁决,裁决书生效后,清涧东风水电站拒不执行。我们向清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清涧县人民法院作出(2009)清法执字第27号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我们又根据《民诉法》217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2011)榆中法民二终字第00200号民事裁定书,(2012)陕民二申字第00049号民事裁定书,均认为清仲字(2008)第04号裁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驳回了我们的起诉。   法院不管,清涧人民政府已不理。我们走投无路,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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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15日 23时46分
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清仲字(2008)第04号裁决书,一审法院不执行的,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们申请再审,清涧法院不上转中院,榆林中院不受理。问:为啥?,他们说没为啥?态度专横。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7 13:38
带上清涧县人民法院作出(2009)清法执字第27号民事裁定书去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评论者:qjdhyx 给我留言
时间:2014-03-31 21:40
谢谢,我们申请再审,清涧法院不上转中院,榆林中院不受理。问:为啥?,他们说没为啥?态度专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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