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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江苏-无锡 02-21 16:08  悬赏 0  发布者:28791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爸在无锡一单位工作了3年,现辞职,去结算工资时,单位要求我爸补缴3年之内的个人养老和医疗部分,其理由是单位平时是按个人缴纳部分的整数来从工资中扣款交社会保险的,譬如本年度的个人社保缴纳数为265,那么单位从工资上就是只扣250,现在单位说3年之内少扣了2700,而我爸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2500,所以单位就以此理由不给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了,请问单位这么做合法吗?补充说明下,我爸并不知情公司是这样扣款交个人部分的社保的,单位没有做到明细告知的义务,我们如果去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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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2-21 16:11
你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21 16:22
您好:
可以从保险部门打印自己的保险清单及工资扣缴情况再做决定,如果确实少交了,补缴就是了!
回复时间: 2014-02-21 16:2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4-02-21 16:2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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