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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事业单位签订聘任合同,未按时上保险,可以不交违约金辞职吗

北京-宣武区 02-27 10:44  悬赏 20  发布者:number…… 给我留言  回答:(9)
律师您好!我于2012年4月入职一家事业单位,因说我档案资料不全,故2012年4月至6月未发我工资(出勤是全勤),5月份时按照非在编人员待遇给我上了保险(和后来补发的实际工资基数不符),7月份一次性补发了我4-6月的工资,但与给我所缴纳保险的工资基数不符。7月份还和我签订了聘任合同(在编),签订日期写的是2012年7月29日,但是合同内的入职日期写的是2012年4月1日。2013年5月,我收到社保中心寄给我的对账单,才发现2012年4月份的社保没有给我缴纳。我要求补缴4月份的保险,但是单位至今都没有给我补缴。请教律师:1、单位一直不给补缴保险,我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因签订的是聘任合同,非劳动合同,涉及到违约金的问题,我是否有权不缴纳违约金?3、2012年4月入职,但是7月才签订聘任合同,并且4-6月都没有按时发放工资,7月一次性补发的,我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要求索赔?谢谢!
问题补充:
补充:我签订的聘任合同期限写的是2012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违约金是违约一年交一万元。如果我以未按时给我缴纳社保为由辞职,除了要求单位补缴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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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7 10:52
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2-27 10:55
那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27 10:59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27 10:53
1,可以。
  关于缴纳保险的问题。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2,可以。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3,可以。
  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40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50%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感谢赵律师的回复,但是我签订的事业单位的那种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签订的,人事部门的人告诉我说不是企业的那种劳动合同,因此不受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管制,是真的吗?

回答:

如果是事业单位在编的就不是劳动关系了,只能申请人事仲裁,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

追问:

最让我担心的问题是,既然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可单位未按时给我缴纳社保,如果我未到合同期满提出辞职,还用交违约金吗?

回答:

这个就要以你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回复时间: 2014-02-27 10:54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索要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2-27 11:04
劳动合同法只允许就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和约定服务期限两类条款约定违约金,除非之外约定的违约金条款都是不合法的。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
追问:

我签订的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聘任合同,而非劳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请问:单位未按时给我缴纳五险,我是否可以在合同期未满时不交违约金辞职呢?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2-27 12:40
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争取最大权益
回复时间: 2014-02-27 13:40
1、可以。2、可以。3、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4-6月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2-27 15:14
您好,如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如约定违约金,要求支付违约金,没有补缴社保,要求补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的补充: 2014-02-27 15:1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
我的补充: 2014-02-27 15:16
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它由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生育五大块组成。参加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用于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需求。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通过事后补缴保险费而享受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导致职工患病后,因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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