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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漏水谁的责任?

海南-三亚 03-11 16:17  悬赏 0  发布者:烦恼的小小鱼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4年1月经过中介推荐看中一套商品房,2005年建的,已经过保修期,原业主买了后一直居住外地,从没住过,2013年12月简装后租出,1月15号办理的过户,因里面住的租户3月10才到期,所以一直没去看,今天交房时,物业说因为漏水到楼下,要求不能用水且要维修。物业说2月就因为这事给中介打过2个电话电话,因为物业没我的联系方式,但中介一直没告诉我。当初买房时约定这期间租金由原业主收取,现在原业主说房子已经卖掉了,他们不管了。且中介也说他们当时也不知情,没有责任。请问,我现在应该找谁负责。这种情况能否申请房屋维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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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1 18:38
这是要由原业主和物业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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