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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有关用工单位无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03-11 20:51  悬赏 0  发布者:fenjun……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4)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单位无故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应该怎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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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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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3月11日 20时57分
当然可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追问:

那如果这期间还有部分年假未能及时休,这个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怎么核算?周六,周日的加班也未能休,那应该怎么核算?

回答:

解除合同时,除了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外,还可以要求周六周日(未调休的部分,安排调休则没有加班费)加班费,按工资的200%支付。年休假未休,按工资的300%支付。以上部分加班需要提供证据。

追问:

周六,周日在法律上没有什么定意吗?我的意思就是周六加班或是周日加班,未能调休的,在工资上是否有区别?

回答:

没有区别:周六和周日加班未调休, 都是支付工资200%的加班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徐律师!我明白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1 21:05
当然可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3-11 21:14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3-11 21:16
您好,
情况不同而不同。
追问:

怎样情况时,我可以得到补偿或是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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