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陈晓云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争议

上海 10-15 19:56  悬赏 10  发布者:RhX951 回答:(4)
我属于劳务派遣,现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我于2010年9月27日向当地劳务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已受理,2010年10月22日开庭审议。现被申请人(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要求和解,请问:被申请人要求我先撤诉,然后再与我和解协商,如果协商和解无效,而我又撤诉了,我可以再申请仲裁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15 20:10
有这必要那么复杂吗?不能在仲裁庭中直接调解吗?不是多此一举吗?
回复时间: 2010-10-15 20:15
协商好了再撤诉。或则在仲裁委那里协商。
回复时间: 2010-10-15 20:52
根据你的陈述并结合司法实践;
    撤诉后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是建议不要这么做,他现在同意和解,开庭的时候还会不同意吗?
    
    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或者来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0-10-16 23:22
可以再申请仲裁,但是应当先和解,再撤诉。否则,启不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97
湖南 长沙
人气:542903
安徽 合肥
人气:282234
广东 深圳
人气:20799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0340
山东 菏泽
人气:2101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