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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聘用未签合同未买社保有双倍工资赔偿吗

广东 03-18 13:08  悬赏 10  发布者:胡刘 给我留言  回答:(4)
张某挂靠在某设计单位,以该司副总经理身份聘用我为该司职员,承诺2月后用该司名义购买社保。但由他自己支付我本人工资每月5000元,押1000元。期间以该公司名义派遣我各种劳务工作。8个月后我与张某闹僵,当场离职,因未签合同就没做任何交接再未去上班。事后共欠我工资每月押1000乘8个月+最后一月工资没发,计1.3万、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等事由起诉至劳动局,索赔共计8万余元,状告其挂靠的公司。
但张某本人承认是他个人的过失也承认此事,法院认为我起诉该公司不成立,驳回起诉。
问题1. 我有该公司盖章的派遣工作任务表(公章+本人姓名—);设计图纸(本人签名+公司出图章);公司客户证词证据等证明我与该公司劳动关系,我是否可坚持二审与该公司?
问题2. 实则我与公司没有直接劳动关系,我知道是和张某个人存在劳动,但他欺骗承诺我大额年终奖等,私刻该公司假章,等违法行为,并且他承认欠我的钱,告他可索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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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8 13:24
若只是与私人存在劳务关系则不受劳动法保护,是没有的
追问:

答非所问

回复时间: 2014-03-18 13:18
若能认定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若只是与私人存在劳务关系则不受劳动法保护,是没有的
追问:

我就告他私人,要什么步凑啊,民事案件吗

回答:

告他私人属于民事纠纷,可向人们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3-18 13:27
若能认定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若只是与私人存在劳务关系则不受劳动法保护,是没有的
回复时间: 2014-03-18 14:39
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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