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在公司上班一年后才签订合同可以现在去申请补偿吗?

上海 10-19 18:52  悬赏 20  发布者:JjT1028 回答:(7)
我2008年3月到该公司工作,到2009年4月公司才发现没和我签订合同。当时补签2008年3月到2010年3月的合同,请问我还可以找公司要求赔偿吗?(我现在还在这家公司工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19 19:55
可以要求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工资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0-19 19:58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4月之签订劳动合同之日的两倍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虽然公司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其违反《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之规定,应该支付违反《劳动合同法》期间的两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10-20 08:50
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补签期间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10-20 11:20
不能要求双倍工资了。
回复时间: 2010-10-21 07:21
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补签期间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10-21 18:57
已过时效
回复时间: 2010-10-22 13:28
时效有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西桂林
江苏无锡
四川成都
山东东营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5177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9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