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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以变换岗位内容,降低岗位工资为手段,逼迫员工自己离职

陕西-西安 03-31 20:45  悬赏 5  发布者:ly1985……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一私企工作了一年八个月了,我的岗位由原来的行政助理成长为行政主管了(公司出的有通知),到现在交了10个月社保,因为最近有被辞退的员工找到他要求支付赔偿,在公司闹得很大,因为我帮离职那个员工说话,老板看我不顺眼,加上现在公司效益不太好(他想把公司卖了),他想把我辞退,因为出了之前那位员工的事,老板最近研究劳动法,他不主动辞退我,却以变换岗位内容,降低岗位工资为手段,逼迫我自动离职,我想咨询下,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问题补充:
我应该怎么申请仲裁,具体我该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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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31 20:49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追问:

具体怎么做,我应该提供什么材料,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3-31 20:5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3-31 22:35
公司有经营管理权,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违法行为,你就应该服从。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没有调整我的岗位,随意变换工作内容,只是他自己出了通知发到我手上,没有公示,没有听取我的意见,这样也应该服从吗?

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回复时间: 2014-04-01 20:59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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