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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纠纷

上海 04-10 00:09  悬赏 0  发布者:Cabin_…… 给我留言  回答:(7)
您好,我在一个广告公司工作了将近3年了,但是公司没和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交社保。老板因为公司近期的发展方向和我的专长不一致,说我不胜任这个岗位为理由,打算给我降工资。我打算维权。

如果劳动仲裁的话,需要证明有劳动关系才行。我想询问一下,不知道这几年的工作来往的邮件能否作为证明材料。【他的网易邮件的电子名片写的姓名不是用的户口本上的姓名(姓没改,名改了),不过上面有公司的名称、地址、传真和他本人的电话】

还有就是这个老板新成立了一个公司,他没通知我,就把我的个人所得税关系迁移到了这个新公司上。请问这个在法律上有效么?

在网上查询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现在如果提出辞职,能得到赔偿么?公司怎么赔付?

公司补交社保后能赔付经济补偿金么?赔付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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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0 08:42
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4-04-10 09:11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从第2个起算
回复时间: 2014-04-10 10:59
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4-04-10 11:19
你可以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没有签订合同已经3年,你和公司之间已经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4-10 17:11
1、邮件可以作为证据;
2、把你关系转过去有影响,你可以要求原公司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4-10 20:16
以未缴纳社保理由辞职,要求支付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4-14 12:15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还可以再找找,比如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记录、公司相关盖章过的有你名字的文件之类,你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等等,邮件证据如果能够证明特定事实的,也可以作为证据,但未经公正的证据效力可能有限。辞职要慎重,理由如果是自己个人原因的,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一般只支持一年内的,你的情况特殊可能要具体问题具体来看,不一定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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