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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地和社保缴纳地不在一个地方,休产假、护理假天数标准以哪个地方为准?

 04-15 16:57  悬赏 0  发布者:uni320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6)
实际工作地和社保缴纳地不在一个地方,休产假、护理假天数标准以哪个地方为准?相关法律条文有没有
问题补充:
我说的是休产假的标准,实际工作地产假多2天,社保缴纳地少两天。这种情况,以哪个为准?有没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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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徐汇区]
  • 李军律师
  • 电话:18917186208
  • 408250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15日 18时29分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单位标准高于法定是可以的,低于法定的话,一律按法定。
如果高于法定,应当按企业规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5 17:01
这是可以找当地社保局的
回复时间: 2014-04-15 17:04
享受社保应当以缴纳社保所在地为准,其他以国家法定为准。
追问:

产假、护理假以什么为准?

回答:

以国家法定的为准。

回复时间: 2014-04-15 17:11
你好,还是按照实际工作地方的。。。
追问:

有法律条文明文规定吗?

回复时间: 2014-04-15 20:02
应当按实际工作地的。
追问:

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回复时间: 2014-04-15 20:09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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