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租金纠纷

江苏-南京 04-18 11:38  悬赏 0  发布者:csgsam 给我留言  回答:(1)
房客私底下把所租房屋转让给第三者,第三者不肯付房租也不肯搬走。因小孩今年参加高考,需要人照顾,故,我没有过多精力与其强硬阻扰,最后通过司法程序处理,一审,二审,判我胜诉,房客给付到交付之日房租,第三者交付房屋,现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今天法院的执行法官去了,第三者以把房屋还给了我。在法官问其,谁支付房租租金等费用时,第三者同意由其支付,但支付前题是房屋由其续租收取转让金后,再支付。我没有同意其做法,因为其没有权利处理支配别人的房产。法官也同意我的观点并告诉我,法院判第三者归还房屋,只要其把房屋归还给你就行了,其它房租租金等费用问题你可以跟房客要。因房客居住在南通其妻子处,不肯到宁,结清法院判决的房租租金赔偿等费用,法官说在外地,不方面执行,叫我重填执行申请书递到执行部门,然后由房客所在地南通法院前去执行,法官这样做法,有依据吗?有没有踢“皮球”之嫌?像我现在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和途径,如何迅速向房客要回房租租金赔偿等费用,请各位高手给予指教帮助,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8 11:44
你好,直接起诉房客就可以,建议来电来访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119
山东 菏泽
人气:2099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