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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以外生育二胎的孕妇受劳动法保护吗?

香港 04-22 13:36  悬赏 0  发布者:ADA98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公司就职,还有三个月就满四年了,大拿市目前我怀孕六个月,是计划以外的,申请不到准生证,公司以一个月外期限让我上交准生证,否则就按照公司规定,自动终止劳动合同.我的劳动合同也还没有到期.他们这样做合劳动法吗?
问题补充:
公司人事部经理以违反计划生育法为借口,说一个月内交不出准生证就按照公司规定,自动终止劳动合同.还逼我当场写下担保书,说叫不出准生证明后果自负.如果担保书,也被她们收去了,这份担保书有法律效益吗.我还能维权吗.当计划生育法与劳动法发生矛盾时,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还受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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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2 13:39
有准生证是受法律保护的
追问:

没有二胎准生证,还受劳动法保护吗?

回复时间: 2014-04-22 13:37
可以休产假,但是没有带薪假!
追问:

那如果公司到了5月10号,规定的期限,我还没有交上准生证,他们就我非法怀孕为由,终止我的劳动合同.我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回答:

到劳动局投诉!

追问:

这样有效果吗,本来我就是政策以外的二胎,那不是自投罗网吗?肯定公司赢吧,如果劳动仲裁的话!

回答: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回复时间: 2014-04-25 20:56
可以休产假,但是没有带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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