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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不提供工作岗位,降低实际工资收入

 04-30 16:29  悬赏 0  发布者:tjjhya……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北辰区 回答:(6)
你好,我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2006年与公司签定劳动协议,合同规定的是不定时工作,工资都是最低工资标准,实际收入比合同规定的工资高,以加班费的名义体现。公司每年与我续签劳动协议。但公司主体经常变更,先后有三个公司名,实际上都是一个公司。2012年我公司把我由外地调回,实际工资是3000加绩效,后来调整成最低工资加绩效,我的实际收入在4500左右。2013年9月,公司升职我做运营经理,工资还是最低工资加绩效。2014年4月因不满公司管理提出的不合格要求(1,我负责的工作,我手下人任何工作失误除当事人外,另也要罚我一份。2,要按不定时工作随时出差。3,一个人同时承担主管和经理的工作)。我拒决,只做自己的工作。公司通知我待岗,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我有三个问题:
第一,公司和我签定了两次劳动协议,第三次应按长期固定协议签定,公司未给签定,对此我可不可以申请赔偿
第二,公司不经我同意在我没有重大工作失职的情况下让我待岗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做
第三,通知我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比我的前一年平均实际收入(有工资条和工资卡存入的工资做证)有较大降低,是否合法。
第四,我原有工作现在都有人在做,公司要求我到公司的行政部呆着,不安排工作,不去就算旷工。不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动场合,条件,是否合法。
另我是否可以以第二条和第三条、第四条,作为公司违反劳动法的依据,向公司上交被动辞职信,申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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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30日 17时29分
您好,1、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公司在未与您协商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您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给您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您应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受理的可提起民事诉讼。
欢迎来电详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细致,很全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30 16:4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30 19:4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4-30 23:50
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01 07: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01 11:30
可以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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