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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是否可以被房主单方面终止?

江苏-南京 05-10 10:55  悬赏 0  发布者:徐惠明 给我留言  回答:(6)
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上的过户期限过了,还未过户,未交首付,只交了定金。这份合同是否就作废了,算买方违约吗?
问题补充:
合同上只写了同一天办过户和交首付,没注明先后顺序,那我未过户给他,我是否有责任?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是今年9月份,我现在可以解除合同并索要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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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0 10:59
这是可以的
追问:

房主未发催告书,还能向买方索要违约金吗?

回复时间: 2014-05-10 10:58
若有明确约定,则构成违约
回复时间: 2014-05-10 11:01
你好,合同有效,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5-10 11:14
合同有效,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5-10 11:16
你好,对方违约。
回复时间: 2014-05-10 13:25
合同有效,可起诉房主追究责任,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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