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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上海-长宁区 05-11 09:04  悬赏 0  发布者:小沈1111 给我留言  回答:(13)
你好:我2011年3月入职到2012年3月没有交社保,公司合同从2013年才开始签的,之前22个月没有签合同。请问能或要求公司补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1 09:13
要求公司补偿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1 09:47
有权要求补社保或社保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11 09:07
双倍工资的时效已经超过了
回复时间: 2014-05-11 09:32
仲裁申请时效已经超过了。
回复时间: 2014-05-11 09:56
时效已过,维权难度较大。
回复时间: 2014-05-11 10:11
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回复时间: 2014-05-11 10:50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回复时间: 2014-05-11 11:24
可以。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但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有点男的。你还要证明2011年3月开始至2013年的劳动关系,这期间是以什么方式支付工资的?上班是否有打卡?可以收集证据。具体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5-11 12:06
可以就社保维权,双倍工资已经超过时效
我的补充: 2014-05-11 12:07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者添加本律师微信公众号详询。添加方法:打开微信-通讯录-添加朋友-查找公众号-搜索“叶雪飞”-关注!
回复时间: 2014-05-11 15:25
1、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并且可以有单方解除权。
2、单方解除的,可以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5-11 18:14
基本上是不能了。
回复时间: 2014-05-11 22:23
不可以了,时效问题
回复时间: 2014-05-12 13:57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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