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拖欠工资

福建-厦门 05-15 12:58  悬赏 10  发布者:122025……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是2013年12月26号进公司的,应聘司机职位,面试时我要求公司跟我交医社保,并要求月薪4500每月。面试主管说试用期过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薪资及缴纳医社保。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过后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医社保,1月工资就发3600元,后来面谈补加了900元。后来因工作时间太长,社保也不跟我交,我就提出离职,3月8号填写了离职单,要求只做到3月15号结束。部门主管批了,可是到了老板那里就是不批,我于3月15号下午就离开了这家公司。截止至今未发放2月及3月份工资。我于4月10号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并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开庭时间为5月28号,该公司提交的资料以我旷工为由及未办理离职手续为由,扣薪45天及种种罚款,拒不发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做,请老师们多多指点一下,该公告罚款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处罚的。
问题补充:
以下为原文公告:
    储运部司机杨某自2011年3月17日起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且未经过直属主管批准同意,直至2014年4月1日都未到岗,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4.6条考勤规定中的4.6.10条款。未经请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处;4.6.11员工旷工以不计薪资外,另扣旷工时数之三倍薪资:同时依据4.10员工离职与解雇管理条例:自动离职者自离职日起算15个工作日未返还公司办理手续的,公司给予除名处理,并由离职者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依据上述规定,鉴于杨某此恶意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并给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经公司研究决定:
(1)无故旷工2天以上,给予其记过一次,扣教育费100元;
(2)给予储运部司机杨某即日起自动离职与解雇处理,并给予扣教育费100元,同时要求本人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该员工因违纪所应承担的45天扣薪处罚,由其自行承担,将在其工资中扣除。

特此公告!
                                                  

                                               厦门XXXX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0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7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5-15 21:40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以上关于用人单位的公告请老师及时给予建议及意见!

回复时间: 2014-05-15 13:00
建议搜集相关证据,积极应诉。
追问:

相关证据,指哪些资料?

追问:

以上关于用人单位的公告请老师及时给予建议及意见!

回复时间: 2014-05-15 13:0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已申请劳动仲裁,安排在2014年5月28号开庭。

回复时间: 2014-05-15 13:09
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追问:

我跟用用人单位只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医社保。我想把那张公告给你看一下,给我一些建议,还有13天就要开仲裁庭了。

回复时间: 2014-05-15 13:56
准备好相关证据等仲裁庭开庭
追问:

以上关于用人单位的公告请老师及时给予建议及意见!

回复时间: 2014-05-15 14:14
建议搜集相关证据,积极应诉。
追问:

以上关于用人单位的公告请老师及时给予建议及意见!

回答:

约谈律师为好

回复时间: 2014-05-15 15:10
准备材料积极应诉:1、未签劳动合同,工资从第二个月起,按照2倍计算;2、未发工资应及时发放;3、未缴纳的社保要求及时补缴;4、旷工的真实性要他核实;5、未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原因是对方未发放工资及未缴纳社保,不需要承担责任。
追问:

好的,以上公告我2014年2月28号填写离职申请单,部门主管已经批了,但到了老板那就不批以各种理由不批辞职,我于2014年3月8号再次呈交离职单,只帮忙做到3月15日。部门主管批了辞职,到老板那还是不批,结果我于3月15日下午离开了这家公司,并交接了我驾驶的车辆的证件,钥匙等物品。

回答:

及时向仲裁庭提交材料并在法庭上说明情况吧

回复时间: 2014-05-15 15:25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以上关于用人单位的公告请老师及时给予建议及意见!

回复时间: 2014-05-15 15:38
准备材料积极应诉,1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工资从第二个月起,按照2倍计算;2、未发工资应及时发放;3、未缴纳的社保要求及时补缴;4、旷工的真实性要他核实;5、未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原因是对方未发放工资及未缴纳社保,不需要承担责任。
追问:

谢谢黄保林律师的金口玉言,我想问一下,关于:4、旷工的真实性要他核实,该如何核实,请老师指导一下!
这个公告在没有去劳动局拿资料之前,我没有听过也没有见过,更谈不上公司要求本人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这个公告的时间都相互矛盾,如:公告日期为2014年3月20日,他怎么就知道20天后的事情呢?(储运部司机杨某自2011年3月17日起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且未经过直属主管批准同意,直至2014年4月1日都未到岗)。请老师们抽时间及时给我建议及意见,拜托了!(这公告就像六月天下雪....冤啊,工资不发还找这种各种借口来拒发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5-19 19:08
准备材料积极应诉,1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工资从第二个月起,按照2倍计算;2、未发工资应及时发放;3、未缴纳的社保要求及时补缴;4、旷工的真实性要他核实;5、未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原因是对方未发放工资及未缴纳社保,不需要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东城区
广东广州
浙江宁波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98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28
北京 东城区
人气:964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51
广东 广州
人气:351
广西 柳州
人气:7040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