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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行违约离职的问题

上海 05-22 23:19  悬赏 0  发布者:justwt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家私企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了九个月了。公司规定离职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如果我提出申请,领导没有批准 ,但是如果我当天就走人了,隔两天就要去新单位上班,请问有没有违法劳动法,要不要赔偿公司的损失,是否要赔偿违约金,劳动关系的转接之类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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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23 09:13
这是可以的,不需要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5-23 07:48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其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予以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23 09:02
不违法,不需要赔偿。
我的补充: 2014-05-23 09:03
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不违法,不需要赔偿。
我的补充: 2014-05-23 09:03
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不违法,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5-23 09:46
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的话,造成损失要赔偿。
提前30天通知单位,期满即可离开,不需要单位批准。
回复时间: 2014-05-23 11:52
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是需要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5-23 15:13
你好,首先你的离职方式是违反劳动法规定,如果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你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关系由公司人事进行转接,到时候有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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