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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与我签合同,只通知我已被视为公司员工,可否要求赔偿?

上海 11-08 10:18  悬赏 0  发布者:xishix…… 给我留言  回答:(7)
原合同届满前公司最高领导人在会议上宣称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但合同终止后,人事部有找我签合同。因我对合同的内容有异议,与公司做协商。但公司没有回复我的协商事项,而是先通知我被视为拒签合同,后又通知我被视为是公司的员工。最终都没有签订成正式的书面合同。可否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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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08 10:21
没有合同持续多长时间?
回复时间: 2010-11-08 10:22
目前不能要求赔偿,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绝情况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1-08 11:13
如果公司在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下要求续签劳动合同,而你拒绝签订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0-11-08 11:23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回复时间: 2010-11-08 11:45
合同终止后是否有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涉及到是否可以主张补偿金或者续签合同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0-11-08 13:12
未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两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0-11-08 16:48
    如果公司是在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下要求续签而你拒绝签订的,你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是此种情况的话,你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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