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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山东-青岛 05-29 15:04  悬赏 0  发布者:shgz03…… 给我留言  回答:(5)
4月23日去青岛一家服装公司面试,任职辽宁省分公司营销总监通过后26日回到沈阳。因公司着急拓展市场,所以将劳动合同已邮寄方式给我,我填入项目后回邮回去,5月7日收到合同,在此期间一直在辽宁拓展市场,5月12日准备回邮合同时,公司说暂时终止东北市场,工资截止到12日,之后就无人可以再联系了。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做的是否合理,能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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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5-29 15:09
可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29 15:06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29 17:03
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29 18:26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5-30 17:02
您好,您和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以实际用工为准。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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