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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适用定金罚则

广西-柳州 11-11 19:42  悬赏 15  发布者:COr8668 回答:(4)
交定金1.5万,定砖550筒,每筒砖49元,供方只供300筒则断供。因为砖涨价。说已供够1.5万元的砖。不再接受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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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12 12:03
你好,可以要求按照定金约定履行,《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为给付行为,你说的情况适用定金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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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11-17 10:35
看合同履行情况,如果违约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1-11 19:47
适用定金罚
回复时间: 2010-11-11 19:49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为给付行为,你说的情况适用定金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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