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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济补偿问题

陕西 11-15 13:58  悬赏 15  发布者:KqL4048 回答:(2)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老公五任何正当职业,靠下苦力挣钱,现在我们要离婚,我应不应该给老公支付经济补偿?若要补偿,按什么标准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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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5 14:07
在婚姻中如果有过错,则支付补偿。如果没过错,就不用支付。
回复时间: 2010-11-15 14:15
1,《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除此之外,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
2,至于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给予适当帮助,并非经济补偿。
3,补偿没有具体标准,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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