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提前离职违约金问题

广东-深圳 11-18 15:32  悬赏 20  发布者:zhongh……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2008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我在09年十月的时候提出辞职,但公司提出要我缴纳未执行完合同年限的违约金,每年两千元;当时我们合同协议上并没有写违约金这一条,我也没有参加过公司的有偿培训;可公司给的理由是我当时在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上写了违约金2000元,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42积分
回复时间: 2010-11-18 16:51
1,公司做法不合法,员工过了试用期,可以提前30天提出离职,不用付违约金
2,公司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现在劳动法律上只有参加过专项培训和签订了竟业限制协议,员工才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0-11-18 15:52
公司的做法违法。
回复时间: 2010-11-18 15:53
你好!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给付用人单位的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形:服务期和竟业禁止。
而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广东东莞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9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00
山东 临沂
人气:249013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939
新疆 乌鲁木齐
人气:3235
广东 广州
人气:8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