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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人口认定

上海-虹口区 07-07 10:24  悬赏 20  发布者:jayson…… 给我留言  回答:(3)
父母曾在闸北区自购形式的41平米方产权老公房,该老公房现有4个人户口,女儿、外孙女,父母。2012年父母和女儿三人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用于女儿结婚居住。由于关系不善,父母于2014年户口迁至虹口区媳妇家投靠,媳妇和儿子。
现媳妇家虹口区房子要动迁,请问该该父母,算不算应安置对象,动迁中是否有其他补助。目前虹口区房子还有媳妇、儿子、孙女、外婆(媳妇妈妈)四人户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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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7 11:03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7-07 10:36
需要依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具体情况来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4-07-07 13:39
原则上,有户籍的都可以考虑作为安置对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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