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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中旬提出月底离职,这个月没去上班,公司说算旷工,要赔偿损失,合理吗

上海-徐汇区 07-08 15:49  悬赏 0  发布者:catcat…… 给我留言  回答:(5)
6月15日短信提出28号离职,领导不同意。但我28号以后就没去上班了。
现在公司发短信说我旷工,严重警告,没人做的工作造成损失要我赔偿。合理吗?
背景是3月到5月为试用期,没交保险。
另外6月25日发5月工资(我们是每月25日发上月工资)时提出3月份做的衣服要改(我是服装打板师),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要我出,所以扣了一部分款,我不同意,到现在也没发给我,算不算拖欠,我可以用以上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最后问下,6月工资是不是一定要等到7月25号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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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8 16:00
您好,现在社保交了没有?如果还是没有缴纳,你可以以这个理由提出辞职。但问题是,你在单位没有同意的前提之下没有去上班,确实属于旷工。
追问: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可以随时离职啊。

回答:

如果当初你是以这个理由提出离职的,那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7-08 16:14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7-09 08:12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7-09 10:27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7-09 17:35
合理。
你已经没去上班了,还怎么单方解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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