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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调动纠份解疑

 03-13 15:44  悬赏 10  发布者:1984sh……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东莞 回答:(3)
工作性质是医院的护工,医院虽然是政府性质的,但护工是承包给外面私人老板进行负责。合同工作地点为“东莞市”,此工作性质在东莞市多个镇有工作地点,当初面试入职时,交了200压金的工作服(合同里有提工作1年内不退还),另外,在入职时,并未说明今后有工作地点调动的可能,只说明要服从工作安排。 

到工作的第二天,便说近期有可能会调动工作地点,当初感觉很奇怪,再过了几天我终于明白:其它地点的护士不太好招,基本上是在A镇这里招好,工作一段时间再调往B镇(环境等各方面没A镇好),若调动后出现的工作不理想,进而会出现辞职,同时拿不到200的压金,这招也太狠了点! 

以上过程,我有无不服从调动的权益?虽然合同的工作地点没细分到哪个镇,并且说明要服从工作安排,那也应该遵循一下劳动者的意见吧?难道就没有一点选择的权利吗? 

若由此出现的辞职,我真要遵循合同的不合理要求(未满一年不可退还压金)而没机会拿到压金吗?人权里都有讲到不能收取劳动者任何压金的,我可否辨护?该如何辨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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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3月13日 15时58分
你单位收取押金是不合理的,可要求退还
如果有变相裁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其它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57积分
回复时间: 2009-03-13 16:07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09-03-14 18:41

 押金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退还,或者去劳动局投诉,具体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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