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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纠纷

河北-廊坊 07-13 12:45  悬赏 0  发布者:zgl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甲某2007年获得了一栋145平米的公司福利住房,价值12万元(按市场价,公司优惠了4万元左右,如果不优惠,这栋房子可能是16万元左右);甲某2008年将这个购买福利房的名额转让给乙某,乙某向甲某支付名额转让费5000元,甲乙双方并签订了《占用名额购房协议》,当时乙某购房资金困难,甲某因当时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答应帮助乙某贷款5万元,然后乙某每月负责偿还贷款。房产证和土地证目前一直是甲某持有,双方在协议里约定待乙某偿还完贷款后,甲某在从银行里拿出抵押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给乙某,协议还规定如果甲某违约,则按房价的2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限期一年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给乙方(特此问一下,甲某违约了,又要支付25%的违约金又要将房产证过户给乙某,这协议合理吗?)。
    2014年甲某所在的公司收回福利,要求员工退还购房时享受的5万元福利金,并强制从2014年甲某应获得的10万元奖金里面扣取了4万元福利金(此时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是甲某的)。甲某认为公司扣取的4万元福利金应该由乙某负责补偿给自己,但是乙某不愿补偿,因为乙某已经把房子又转让给丙某了,乙某又协商丙某偿还,但是丙某不愿意,目前房子已被丙某装修并入住。
    事情看上去很复杂,但是简单的理一理,其实就是甲某将购房名额转让给乙某后(甲某获得5000元名额转让费),乙某又将这个购房名额转让给丙某(乙某从中又获得2万元好处费),甲某帮助乙某贷款的5万元,每月负责偿还的人其实丙某。在这过程中甲某与乙某有协议,乙某与丙某又有协议,房产证和土地证是甲某持有,入住房子的某是丙某。
    请问律师:三方谈判无果,甲某认为自己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打算收回房子,要求丙某搬走,可以吗?房子能收回吗?如果收回房子,可能要补偿给丙方一些购房款和房子的装修费,这个费用是按现在的市场价补偿还是2007年的市场价补偿呢?如果有QQ,能否聊一聊呀!(注明:甲乙是同事,乙丙是同学)。
       请律师支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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