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哲  刘海鹰  蒙彦军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求助!高校新进博士的违约问题!!

山东-临沂 07-13 19:47  悬赏 20  发布者:dbswkf……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2013年毕业的海外留学博士,2014年5月份与山东一所省属高校(高校A)校方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规定:
  1. 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但6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这5年服务期之内。
  2. 若在服务期内离职,赔偿违约金(每少服务一年赔偿5000元)。
  3. 此合同是高校A(甲方)与我本人(乙方)签订的双方合同,甲方签字人为人事处领导而非法人代表。
  
  现有机会去非本省的一所211高校(高校B,非北上广地区)任教,所以想离开高校A到高校B工作。

  请问:
  1. 根据合同,现在本人属于在高校A的试用期阶段,是否可以不用赔偿违约金直接离开?
  2. 因为不是高校A法人直接签字,所以此双方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3. 如果不行的话,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最大限度的降低违约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3 19:49
这是可以按照约定履行的
追问:

请您具体说一下,为什么要按照约定缴纳违约金?试用期内离职也必须缴纳么?

回复时间: 2014-07-14 05:46
尽快申请解除合同,可以离开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梅州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8899
辽宁 大连
人气:13022
广东 梅州
人气:1285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678
辽宁 锦州
人气:4405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