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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申请期30天交接问题

天津-滨海新区 07-15 09:12  悬赏 20  发布者:fdsfa3…… 给我留言  回答:(6)
A企业的员工,被派遣至B企业工作期间提出辞职。因B企业的工作进度十分紧张,A企业有可能 拖延该员工的辞职申请,并利用交接期让其在B企业继续工作。请问交接期内是否有规定可不接受新工作,只对现有工作进行交接?如何在最短时间内离开A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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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5 09:30
这是可以按照规定办理的
回复时间: 2014-07-15 15:28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7-15 09:37
提前30递交辞职报告,并进行交接工作,30天后可离职
回复时间: 2014-07-15 10:00
你好,提前30天申请辞职,并进行交接工作即可。法律并没有规定在这30内能不接受新工作。
回复时间: 2014-07-15 10:53
你好,依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7-15 13:33
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做好相应证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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