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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

 07-19 16:27  悬赏 0  发布者:艳阳高照12……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鸡西 回答:(4)
我是一名教师,由于2005年高职低聘由中级聘为助级,2006年工资套改,按助级套改的。第二年岗位聘回中级后,工资没有全部回来,薪级工资没有回来。后来我们才看到关于套改工资的文件才知道,工资套改小组在套改的时候变动了我们的薪级工资,致使我们的薪级工资回不来了。我们拿着文件找到相关部门,他们众口一词说:“我们对文件的理解有误。”您是律师有是第三者,您能帮助我们分析一下文件的内容吗?现将文件内容发给你。((三)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2.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这个内容出自于:黑政办发【2006】75号文件。
  我们现在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去维权,是劳动仲裁还是劳动诉讼,还是继续找有关部门协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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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19日 16时32分
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追问:

教育主管部门也不支持我们,那怎么办?

回答:

委托当地律师,申请仲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9 16:31
及时到劳动局
回复时间: 2014-07-19 17:14
你是事业编制就申请人事仲裁;是劳动关系就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申请人事仲裁,应该是怎样的程序,我的情况胜诉的机率的多少呢?你能指点迷津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7-19 17:29
你好,向教育相关部门反映
追问:

我们向教育相关部门反映长达八年之久,现在教育部门与人事部门众口一词说我们对文件理解错了,我就是想让你看看文件中的这样一句话: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你是怎样理解的,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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