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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强制要求变更工作地点

北京-朝阳区 07-21 20:04  悬赏 0  发布者:fujisy…… 给我留言  回答:(8)
本人工作单位某日向本人下达了工作地点调离的通知,通知声称自愿,但单位领导表达的意思是同意调离或申请离职,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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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1 20:18
你好,要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7-21 20:36
具体要看劳动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2014-07-21 20:16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7-22 07:55
可以拒绝。
如果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以及福利待遇,可以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如果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22 09:18
你好,看合同具体约定。
回复时间: 2014-07-22 10:14
你好,工作单位调岗,你可以拒绝,如果是变相辞退员工,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7-22 11:22
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不能公司单方面决定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7-30 14:15
你好,变更劳动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经过员工本人的同意,如果不同意你可以拒绝,如果因此公司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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