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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务合同纠纷

北京 07-25 17:01  悬赏 0  发布者:a10262…… 给我留言  回答:(11)
公司称,因提供虚假病假条,所以公司解除了我个人劳务合同,请问我是否享有经济补偿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5 17:05
可以要求的
回复时间: 2014-07-25 17:05
你好,可能没有的。
回复时间: 2014-07-25 17:12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不成金的。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25 17:12
你好,享有。
回复时间: 2014-07-25 17:19
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25 17:32
你好,可能没有的。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25 17:40
要看公司制度
回复时间: 2014-07-25 18:57
劳务合同,没有补偿金;
如果劳务合同主张为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4-07-25 20:18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28 11:35
如果按规定属于旷工可辞退情形则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7-29 17:12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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