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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问题!急!!

江苏-南京 07-26 22:19  悬赏 0  发布者:wzq11h…… 给我留言  回答:(6)
南京地区。家里有1套经济适用房,房龄超过5年了。委托中间卖掉,已经签订合同并且收了1W元的定金。现在房子因为需要本人和我前夫(6年前离婚,当时房子是夫妻作为双下岗,国家照顾买的)签订1份保证以后不在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的协议书才可以卖。现在前夫因为矛盾,不愿意签订协议,请问可以我可以卖掉房子吗?如果卖不掉,我算违约的一方吗,需要给中介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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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6 22:25
如果因为你前夫不签字,卖不掉,你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既然离婚时房子判给了你,你有处分权,我认为你可以出卖房产。
追问:

谢谢!房子房主名字是我一个人的。可是我们南京这边的经济适用房要卖的话,必须夫妻(因为房子当时是照顾双下岗家庭才能享受的购房优惠)签订以后不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是国家规定的。不是我不卖。也要算我违约吗?

回复时间: 2014-07-26 22:52
你好 如果房产属于你的 你有权处理
追问:

谢谢!房子房主名字是我一个人的。可是我们南京这边的经济适用房要卖的话,必须夫妻(因为房子当时是照顾双下岗家庭才能享受的购房优惠)签订以后不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是国家规定的。不是我不卖。也要算我违约吗?

回答:

你好 属于你违约

回复时间: 2014-07-26 22:55
您好:
可以先确认房屋所有权为你,再出卖房屋。
追问:

谢谢!房子房主名字是我一个人的。可是我们南京这边的经济适用房要卖的话,必须夫妻(因为房子当时是照顾双下岗家庭才能享受的购房优惠)签订以后不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是国家规定的。不是我不卖。也要算我违约吗?

回答:

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27 11:07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但是如果无法按时出卖房屋,可能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27 13:50
你违约了,但你可以和对方协商下,就一些合同细节进行磋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你退还定金,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27 14:28
如果因为你自己这方面的原因,无法卖房的话,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并要支付部分中介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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