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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离职当天再确定是否启用竞业限制,是否霸王条款?

上海 08-07 15:52  悬赏 0  发布者:bright…… 给我留言  回答:(3)
合同规定,公司在员工离职当天书面告知是否启用竞业限制条款,使条款单方面对公司有利,选择竞争对手就面临失业,选择非竞争对手,原公司则可省下补偿金,给员工选择下一个工作制造很大障碍。是否能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签收书面通告?
问题补充:
竞业条款的内容约定得毫无破绽,基本就是劳动法里抄下来的,唯一不合理的就是最后加了一句“离职当天书面告知是否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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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7 16:10
这是违法的,竞业限制是有法律规定的。
追问:

合同里的竞业条款基本就是劳动法里抄下来的,但最后加了“离职当日书面通知是否启用”这条。

回答:

如有异议,你可以依法提出来。

追问:

就是不知道异议是否有依据才来问,如果根本不能作依据,提出来等于不打自招

回答:

那你自己考虑了。

回复时间: 2014-08-07 16:34
能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签收书面通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8-07 17:04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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