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培训协议服务期未满赔偿如何计算?

广东-广州 08-11 21:31  悬赏 0  发布者:tby 给我留言  回答:(4)
问题(1):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服务期为3年,现已服务2年,但当时签的协议是培训后服务未满3年的需按培训费用3倍计算,请问这样的霸王签议条款是否有效?培训协议服务期未满具体赔偿如何计算?谢谢!
问题(2):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主动辞职,是否也是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就可以无须赔偿?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1 22:21
培训费要按剩余劳动合同的比例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8-12 09:16
1.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3年得出每年要分摊的违约金,上了两年班,未满的服务期只有一年。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8-12 09:36
培训费用与剩余的服务期是分摊按比例计算的。无固定也需要提前一个月离职。
回复时间: 2014-08-12 10:02
非法条款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84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82
天津 南开区
人气:661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906
浙江 杭州
人气:100842
广西 柳州
人气:70457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