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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扣划未成功如何处理

甘肃-定西 08-12 21:21  悬赏 0  发布者:8678XW…… 给我留言  回答:(5)
冻结扣划未成功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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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2 21:23
你好,具体情况能否说明
回复时间: 2014-08-12 21:24
你好,具体是什么事情呢?建议你详细描述
追问:

我是一名甘肃定西某银行网点员工,7月24日吐鲁番市人民法院在我行冻结一出租车公司法人活期账户,因该出租车公司账面无存款,故冻结该公司法人账户4.5万元,后强制扣划4.5万元到吐鲁番市人民法院账户,在中国银行新疆吐鲁番市高昌路支行开户,因我行电汇业务扫描上传到省中心集中切片录入后汇入收款人开户行,我行经办人员出于好心,怕电汇凭证字迹填写潦草或不清晰形成退汇,故代吐鲁番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填写了电汇凭证,结果我行经办人员在填写收款人户名时,在吐鲁番市人民法院前加了“新疆”二字,故此,这笔扣款形成退汇,最后退汇到我网点的代理行后自动入原扣划公司法人账户,未退汇到原汇出行我本网点,该出租车公司法人开通手机短消息通知和个人网上银行,并将账户内资金全部通过个人网上银行转出,事后我行人员到该出租车公司法人办公室去要这笔款项,该公司法人声称该笔款项应该冻结公司账户,为什么从他个人账户冻结扣划,拒不接受。而吐鲁番市人民法院认为公司账户无款,且公司账户资金在法人个人账户流动,法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且收款人户名填写多了“新疆”二字形成退汇,是我行银行的责任与他们无关,如果追不回此款,就由我们银行赔偿,如果不赔偿,他们将处以几倍的罚款,我们上级行认为这是经办人员的过失,由经办人员全额赔偿,我们是一名普通员工,无可奈何,只好将自已几年辛辛苦苦的积蓄拿出来赔偿了此笔扣款。尽管在此事件中,我们经办人员因粗心代法院执行人员填写了电汇凭证,并在户名前加了:新疆“二字导致退汇扣划未成功,我想咨询一下王律师,是不是根据法律规定,这笔款项属于我们经办人员赔偿,其他人员无任何责任?这个赔偿结果是不是公正、公平?谢谢王律师能在百忙之中给我们回复一下!!!

回答:

你好,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你们储蓄所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8-12 21:33
你好,建议你把问题表述清楚
回复时间: 2014-08-12 21:34
你好,实际情况能否说明
回复时间: 2014-08-12 21:59
是应当由银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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