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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故意拖欠

北京-朝阳区 08-14 10:58  悬赏 0  发布者:cuidon…… 给我留言  回答:(12)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所有工作也已交接完成并办理的离职相关手续,至今已经离职一个多月了,公司以各种理由故意拖欠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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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4 11:02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14-08-14 11:06
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8-14 11:0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8-14 11:13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8-14 11:1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8-14 11:15
直接到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8-14 11:17
你好,可以劳动仲裁维权。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8-14 12:51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8-14 13:15
协商不成,可以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8-14 15:38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8-14 15:50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建议督促公司尽快支付,如果公司一直推脱的话,可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欢迎来电免费咨询或者面谈,我将为您作最详细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4-08-14 15:54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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