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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假条公司不批准

山东-青岛 08-21 19:54  悬赏 0  发布者:夜空守望者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产后因妇科疾病去医院检查,医院给开的诊断证明,让休息半个月,有病历,有医院诊断证明。但是公司找各种理由不批准,要求我必须在公司人员陪同下到医院重新检查,重新开病假条,在此之前不上班都算是旷工,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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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8-21 20:05
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追问:

具体情况怎么说?

回答:

请几次,每次多次时间,什么病等等

回复时间: 2014-08-22 07:47
单位如果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检查,检查费单位承担。
如果是需要休息,建议配合单位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8-22 09:32
单位可以要求重新检查。
回复时间: 2014-08-22 10:17
如果认定是旷工的话,公司可能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辞退你,如果通过协商办法解决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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