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郭永康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跨区搬迁员工可否申请赔偿

湖北-武汉 08-22 17:14  悬赏 20  发布者:可可如花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公司原在洪山区办公(营业执照上注册为东湖开发区,也是我们合同签约地),后因政策吸引于前年年底搬至东湖高新区光谷八路(临近光谷未来城距原公司20公里),开始有班车,后停改为车贴。现因经营不善,又于8月18日通知9月1日起要将公司搬迁至分公司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工业园(距现办公室55公里)。
后经与人事部核实,搬迁后公司不提供班车,可代租宿舍,但工作时间由原来的8:30-17:30(中间1小时午餐,五日工作制)改为8:00-18:00(中间2小时午休,六天工作制)。因我们均已成家,而且大部分居住在原珞狮南路附近,大部分人不愿意搬迁。
但目前为止人事部既不咨询我们意见,也不组织搬迁后办公室的准备工作。只是要求各部门上交档案备存。
请问我们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N+1补偿?十年以上无期限劳动者是否可以申请2N+1补偿?亦或先向人事申请上调工资协商,协商不成再申请劳动仲裁?目前我们10多人不愿意搬迁,占目前公司总人数的一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2 22:43
1、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对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私自变更劳动地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上述的劳动合同地点应该是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393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49
河南 郑州
人气:28756
山东 菏泽
人气:2119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