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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约未到期,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房主不退换押金,并且要再交600元押金。请问是否合理,如不合理需

江苏-无锡 08-28 09:10  悬赏 0  发布者:朱松涛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们7月5日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合同为半年时间,房屋押金1200元。8月26号公司临时调遣到别的地方上班,通知房东退房,房东不退还押金,并要交600元违约金。请问这种事情合法吗?不合法需要怎样解决才能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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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8 09:16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4-08-28 09:14
合同约定半年租期,你提前退房已构成违约,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承担责任.
若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8 09:28
你好,你构成违约,押金一般是不退的,至于违约金,押金本身就充作了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4-08-28 10:40
要看合同约定,如果约定有违约金的,扣除违约金后,剩余的押金及房租应当退给你的。
回复时间: 2014-08-28 15:34
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你方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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