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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工作 实际岗位与合同岗位不一致

海外-亚洲 09-07 23:52  悬赏 20  发布者:yang20…… 给我留言  回答:(1)
1.去年5月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职位为机修,工作地点为迪拜店面,但实际上给我安排在仓库从事仓管工作,现已在迪拜工作将近一年,合同上有注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但并未与我协商,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否违约?
2.工资实行的是年薪制,一年发一次,合同上标明试用期到2013年11月,实际开始算年薪的时间为2013年10月,而且社保直到今年7月才给我交费,之前一直没交,我可否要求补交?
3.合同上注明如我违约,要赔偿机票和签证费用,我现在想以未提供合同规定的工作岗位为由,提出辞职,这种情况,我是否需要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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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8 16:42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你是无需负责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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