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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劳动仲裁这样可以吗

 09-16 10:14  悬赏 0  发布者:zfzz12……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怀化 回答:(9)
申  请  人:杨*华,女,汉族,住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身份证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杨*杰,男,汉族,住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鹤洲南路****
身份证号:*****  电话:*****
被申请人  :怀化市鹤城区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原怀化市二轻局)
局长:潘*中           电话:13707452***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鹤州北路***号
第  三  人 :怀化市鹤城服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平      电话:13974510***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人民南路****号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定1996年12月13日至怀化市鹤城服装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时止,申请人是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职工及出资人(职工股东)。
2、请求裁定申请人依法参加怀化市鹤城服装厂单位改制,享受应有的职工权益及职工股东权益。
3、请求裁定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1995年9月起至1997年4月1日时止的社会保险。1997年4月1日之后至怀化市鹤城服装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时止的社会保险由怀化市鹤城服装厂改制后成立的企业(第三人)依法补缴。
4、请求裁定被申请人依法以股权的形式归还申请人的破产财产及该财产在第三人处的股权收益。
5、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提供申请人的劳动人事档案。
事实和理由:
一、被申请人是原怀化市服装二厂、原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上级主管单位,系怀化市鹤城服装有限公司的隐形股东。第三人系原怀化市鹤城服装厂改制而来的股份制企业。原怀化市鹤城服装厂是第三人的股东,但因种种原因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而不复存在。
第三人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14)怀鹤民二初字第***号)一案中不承认与原怀化市鹤城服装厂有权利义务继承关系。
由于劳动仲裁前置的原因,法院没有根据事实依据依法确定申请人与怀化市鹤城服装厂之间的劳动关系,故意偏袒第三人,从而做出了错误的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权利,在对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14)怀鹤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同时,不得不将原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上级单位怀化市鹤城区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原怀化市二轻局)作为被申请人参加仲裁,以确认1996年12月13日至怀化市鹤城服装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时止,申请人与怀化市鹤城服装厂之间的劳动关系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二、申请人既是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职工,又是该厂的职工股东(出资人)
1、申请人因原怀化市服装二厂破产而被安置到怀化市鹤城服装厂工作,从1997年1月起是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职工,依法与怀化市鹤城服装厂建立劳动关系。(证据编号1)
2、申请人与其他原怀化市服装二厂破产职工一道,用从原怀化市服装二厂获取的破产财产份额一起保住了原怀化市服装二厂的厂房设备,作为了职工量化到人的在该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股份投入,是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出资人之一。
怀化市鹤城服装厂是由原怀化市服装二厂单位职工唐素群等7人发起成立,属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完成厂房租赁协议、流动资金(10万元)筹集、公司章程、审批等筹备工作后,于1996年12月13日在工商局注册成立。(证据编号2,4)
《怀化市服装二厂欠发职工工资明细表》 、《关于破产企业优先清偿欠缴职工养老金和保留退休职工10年养老保险费用的请求(含计算表)》 、《关于服装二厂破产后退休人员及职工安置意见》等证据表明申请人依法享有怀化市服装二厂破产财产份额:应付职工工资(4500多元)及应付社会保险费(1995年7月至1997年4月,失业救济金5000元)。(证据编号3)
但这些财产没有以现金的形式给申请人,而是根据原怀化市二轻局与原怀化市服装二厂领导的会议记录,原怀化市服装二厂破产清算小组与原怀化市鹤城服装厂达成协议用于保住生产厂房设备,等破产结束后再将这些职工的破产安置费(即破产财产、厂房设备等)移交给该厂,作职工量化到人的在该厂的股份投入(即职工出资)。(证据编号4)
因此申请人既是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职工,又是该厂的出资人(职工股东)。
三、怀化市鹤城服装厂股份制改制,非法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侵占了申请人的破产财产。
1、由于怀化市鹤城服装厂依然效益不好,工厂经常开工不足,职工亦无班可上,经营一段时间,不得不决定改制成立新公司即本案的第三人。改制过程中,怀化市鹤城服装厂征得被申请人的同意,将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厂房所有权(即原怀化市服装二厂职工破产财产)转移到第三人处(证据编号6),然后再将该财产作为原怀化市服装二厂破产职工量化到人的在本案第三人处的股份投入。
1999年1月19日怀化市鹤城服装厂完成改制成为本案第三人,并在工商局完成注册。(证据编号10)
2、原怀化市服装二厂法院裁定破产,留下可分配财产全部用于清偿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下称破产财产),其他债权不清偿。《怀化市服装二厂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证据载明:可分配的财产为121.889万元,全部用于清偿应付的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其中应付职工工资68.473万,应付养老保险53.415万元。从上面数据可以计算:121.889万减去应付职工工资68.474万,再减去应付养老保险53.415万后等于零。因此被申请人没有分得原怀化市服装二厂破产财产(证据编号11)。
《出资人注册资本明细表及说明(39)》证据明确载明:该公司(第三人)资产来源于原服装二厂的破产财产,经量化给职工个人后重新组建成该公司。总投资121.889万元,其中:退休预留资产36.567万元,集体联社资产18.283万元,职工个人投资67.039万元。该证据证明第三人的资产来源于原怀化市服装二厂职工的破产财产,且为实物资产。同时被申请人作为第三人的隐形股东而在第三人中有集体联社资产,这一点与法院裁定原怀化市服装二厂破产,被申请人没有破产财产份额相矛盾,集体联社资产(18.283万元)属非法侵占,算法如下:从原怀化市服装二厂破产财产中的应付职工工资68.473万中非法抽取1.435万、从应付养老保险53.415万元中非法抽取16.848万元,共同凑成18.283万作为集体联社资产(证据编号3、11)。
由于申请人和其他一些在外的怀化市鹤城服装厂职工当时一直在外,单位也未通知这些在外的职工(含申请人)回单位,因此对这些事毫无之情,从而被非法剥夺了参加单位改制的权利,被非法剥夺了应得的股东权益,最后第三人也不承认与怀化市鹤城服装厂有权利义务的继承关系,不承认申请人是第三人的职工。
申请人的破产财产中社会保险费部分有20个月之多,但被申请人只让原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给申请人量化了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并直到2008年才由第三人给予补缴。对于破产财产的其余部分(应付社会保险费19个月、应付职工工资4500多元、失业救济金5000元等),则由被申请人非法侵占。
2014年1月,因社会保险缴纳问题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才知申请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开始了依法进行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漫长路程,但在 (2014)怀鹤民二初字第***号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人始终不承认与怀化市鹤城服装厂有权利义务上的联系。同时因劳动仲裁前置的原因,法院对1996年12月13日起至怀化市鹤城服装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时止,申请人与怀化市鹤城服装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不做认定,故意忽视并隔断怀化市鹤城服装厂改制与第三人的联系,2014年9月3日申请人收到做出的不利申请人的(2014)怀鹤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法院的不作为,让申请人陷入讼累,为维护自身权益,不得已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另案向区仲裁委就申请人为怀化市服装厂职工等劳动关系提出仲裁申请,请仲裁委主持公道,查清事实真相,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问题补充:
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劳动关系争议,一审判决申请人败诉,因一审故意忽视申请人与怀化市鹤城服装厂间的劳动关系事实,隔断了怀化市鹤城服装厂与第三人的联系,故申请人在上诉过程中,被迫追加该仲裁(一审时已经弄了两个仲裁,现在是第三个),以期二审时法院注意该仲裁中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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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16日 10时32分
您好,劳动仲裁申请书有点长,可以帮您修改,如果满意,希望采纳。
追问:

恩,谢谢。想争取在申请人与第三人劳动争议二审前完成该劳动仲裁的仲裁和一审。然后将该仲裁结果一起提交到二审中作为认定申请人与第三人有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意见中肯,帮助极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6 10:37
虽然繁琐下点,但可以用
回复时间: 2014-09-16 11:20
找专业人士修改。
回复时间: 2014-09-16 11:29
你的仲裁请求有很多不符合要求,比如出资人股东身份认定,股东权益等不属于劳动仲裁内容,属于诉讼权益。
追问:

嗯。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一般会存在双重身份呀(企业职工、企业职工股东),不是职工的也就不是职工股东。出资人、集体股、职工个人股什么的,太复杂了,没办法。

回答:

是的,股份合作制使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改制的一种模式,不过一般来讲,劳资纠纷属于劳动仲裁,股权争议,权益维护属于诉讼,不能混为一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规定 ,超出部分无权受理和解决。可以考虑诉讼清算公司,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方式,直接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方式。

追问:

嗯,那就请求裁定(1)1996年12月13日至怀化市鹤城服装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时止,申请人是怀化市鹤城服装厂的职工,(2)请求裁定申请人依法参加怀化市鹤城服装厂单位改制,享受应有的职工权益。可以吗?

回答:

可以,就确认职工身份,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社保,加班费,工龄补偿,违约责任等都可以申请仲裁,分开维权即可。OK。要求办理档案手续也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9-16 11:48
您好!可以用。
追问:

可就是不知胜算大不大呢。。一审已经领教法院的厉害了。。两审都输的话。。只好到省高院申请再审了。。

回复时间: 2014-09-16 11:59
可以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9-16 13:58
可以向正财未提交使用,只要能说明基本事实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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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16 14:2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9-16 17:20
找专业人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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