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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以我们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我们的要求可行吗

四川-绵阳 09-16 20:22  悬赏 0  发布者:666761……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求事项
一:确定申请人与绵阳市涪江造纸厂的劳动关系至今延续,对于符合内退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不符合内退条件的40、50人员给以妥善安置;
二:给申请人补交2005年至今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三:给申请人补发从2005年1月至今的生活费;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
一:单位单方面解除与我们的劳动关系决定是2005年9月10日,涪江造纸厂通过邮递快件送到厂门卫室转交我们之后(在涪城区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时提供过的证据。)我们才得知2004年12月1日涪江纸厂单方解除与我们的劳动关系。
二:单位解除与我们劳动关系决定文的打印落款日期是2005年1月6日,而在解除我们劳动关系日确定为2004年12月1日,从单位唯一证据中就可以看出它的不合法性。
三:在2005年2月单位发职工困难补助金时,要求本人签字领取。我们到厂领取补助时未见以解除我们劳动关系的决定书,也没有发给我们任何书面决定。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理由:
一:单位单方面解除与我们的劳动关系决定是2005年9月10日,涪江造纸厂通过邮递快件送到厂门卫室转交我们之后(在涪城区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时提供过的证据。)我们才得知2004年12月1日涪江纸厂单方解除与我们的劳动关系。
二:单位解除与我们劳动关系决定文的打印落款日期是2005年1月6日,而在解除我们劳动关系日确定为2004年12月1日,从单位唯一证据中就可以看出它的不合法性。
三:在2005年2月单位发职工困难补助金时,要求本人签字领取。我们到厂领取补助时未见以解除我们劳动关系的决定书,也没有发给我们任何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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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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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16 20:45
你的问题很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出具完整的方案。
回复时间: 2014-09-16 20:43
事实描述不够清楚,至于你们的要求是否合理,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建议你找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16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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