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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

北京-延庆县 09-16 21:05  悬赏 5  发布者:yaomia…… 给我留言  回答:(17)
我家住在农村 一家四口人(父亲母亲哥哥和我)和爷爷一起住在爷爷的宅基地上 在这宅基地上有7房子 爷爷去世后没有留下遗书 现在已经去世5年了 后父亲又去世了1年 现在我们还住在这宅基地上 眼看我和哥哥都到了结婚的年龄(今年哥哥29我27了)我们在04年就向本村村委会提交了宅基地申请可村委会以我家有老宅基地为由至今没有给我们新宅基地 在今年的3月我们就在这老宅基地上那7间房的前面 建造了一个两层的小楼在9月已经入住的 可是现在被我的五个姑姑起诉要求平分我爷爷的家产 我想问她们可以平分吗
问题补充:
我们现在改的房子 会受到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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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6 21:09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追问:

她们没有进过协商就把我们起诉了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16 22:00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16 21:08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积极应诉。
追问:

您好 请问都要收集什么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9-16 21:14
你好,根据你的案情描述,首先你跟你哥哥是没有份额的。《继承法》第13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就算其他兄弟姐妹诉讼要求平均分割财产,你也可以多分。
建议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9-16 21:16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9-16 21:37
你好,你姑姑他们可以要求相应的份额。你们现在的房子不在她们要求的份额内。
回复时间: 2014-09-16 22:10
从继承的角度来说,您的姑姑和父亲有继承权。而您和您的哥哥无继承权,只能继承您父亲应继承的份额。建议从房屋产权入手。确认房屋产权为家庭共有。
回复时间: 2014-09-16 22:26
关键要看原来的房屋是谁盖的,如果是你爷爷盖的就属于你爷爷的遗产,你姑姑属于你爷爷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分割,你们新盖的房屋属于你们的财产,不会受影响
回复时间: 2014-09-16 23:20
你好,你姑姑他们可以要求相应的份额。你们现在的房子不在她们要求的份额内。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9-17 06:20
她们可以分你爷爷的遗产。
回复时间: 2014-09-17 06:30
你好,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话可以多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9-17 07:28
可以搜集证据,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9-17 08:15
可以要求分割你爷爷的房产,但是现在新建房不会受影响。
回复时间: 2014-09-17 10:00
你好,宅基地原来在爷爷名下,爷爷去世后,爷爷的所有房产属于遗产,由爷爷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现在你们新建了房产,你们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房产是你们所建,或由村委会开出证明来房屋由你们所建。
     宅基地不是遗产,不能继承,如果村委会认为爷爷名下的宅基地属于你们所有,可以变更宅基地使用证。
回复时间: 2014-09-17 11:33
您好,如果该宅基地属于爷爷的遗产,则你姑姑有权主张继承。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可减少您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9-17 11:53
你好,如起诉,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9-18 13:30
你好!你们自己建的房子,姑姑无权分割。先前的期间房子,如果是爷爷建的,通常作为爷爷遗产处理,如果是爷爷和你们一起建的,可主张为家庭共同财产,其中属于爷爷的份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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