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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股权激励

 09-22 08:40  悬赏 0  发布者:631247……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湖北 回答:(2)
我们公司刚成立,说我享有员工股权激励,可是在注册的时候,把我纳入了自然人股东,而且还认缴50万,但是实缴0万,分5年内到帐,请问这笔钱是我自己出么,还有跟员工股权激励是不是背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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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南-焦作]
  • 郑魁律师
  • 电话:15538919572(电话咨询周一至周五8:00-19:00其它时间勿扰!)
  • 22699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9月22日 08时58分
律师意见:从您表述的信息来看,有如下几点回复:1.所谓股权激励,即是一种职业经理人通过一定形式获取公司一部分股权的长期性激励制度,使经理人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双方签订的是股权激励协议,通常是无偿的奖励给员工,但股权激励公司通常是上市公司或是多年盈利,信誉较好,经营业绩较好的公司,而您的公司刚刚成立,股权激励是否有资格推行,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2.股权激励与自然人入股成为股东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事行为,且您是认缴方式入股,这本身就说明公司就没有给您股权激励。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公司注册时,股东可实缴出资也可认缴出资,何时到账由公司章程决定,这笔钱不一定是您自己出,但是以您的名义出资并记录在股东名册等公司会计账目内的。4.此行为为出资入股行为,与员工股权激励是不同性质的民事行为,所以不是背道而行
追问:

但是目前我们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有公司发起人自己没有入股,这种情况是不是很有风险,而且公司实缴金额都为0,算不算皮包公司,跟公司签个内部协议关于认缴方式由公司承担是否生效,能否与公司章程里所注明的本人认缴与之抗衡

回答:

股权激励机制有很多种,其中包括员工股权激励和非员工股权激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作为非员工享受股权激励,一切由公司章程或后续协商达成协议并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认可生效
公司法及其解释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实缴或认缴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3万,否则不能成立,您所说的情况的确很有可能是皮包公司,但还需进一步调查
公司财产具有独立性,不能用公司财产替个人出资。该协议无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2 08:48
应该有公司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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